深圳检再升级

来源 - 广州日报    发表时间 - 2008年 07月 30日 16:42

 

深圳机场

进出候机楼人员均需接受安检

深圳机场昨日宣布,8月1日起实施特别安检措施,届时,所有进出候机楼人员均需接受严格的防爆安全检查。机场提醒旅客,高峰时至少需提前2小时抵达机场。

据了解,8月1日起,深圳机场航站楼所有大门实行单向进出。届时,A、B候机楼出发厅及到达厅将设专门的“进入门”和“外出门”。“进入门”将配置爆炸物分析探测仪和X光机检查仪;或增设安全门并由专门人员配备手提金属探测器,对进入航站楼的所有人员及其携带行李进行安全检查。上述“所有人员”包括登机人员、送行人员及机场工作人员。乘机旅客还须接受第二次安检才能最终登机。除专门设置的进出门外,两个航站楼其他大门届时作封闭处理。

深圳机场将依据奥运会及残奥会召开时间,分阶段实施上述特别安保措施。

第一阶段实施时间为8月1日至8月25日,第二阶段实施时间为8月26日至10月7日。目前,深圳机场正在为实施这些措施进行明晰标识、人员调派和培训等前期工作。南航深圳分公司等航空公司,已对全体安保人员如何使用“爆炸物分析探测仪”进行培训。

机场方面表示,增加的检查将会增加旅客候机时间,提醒乘客高峰时至少提前2小时到机场候机;旅客到达机场后,一定要注意相关提醒和标识。迎送人员如无特别需要,建议不要进入航站楼,以免增加排队候检时间。

据了解,除深圳机场外,按照民航局规定,自7月20日起,国内已有北京首都、上海虹桥、上海浦东、青岛、天津、沈阳、秦皇岛、石家庄、太原、济南、杭州、南京、合肥、长春、哈尔滨、呼和浩特、大连、乌鲁木齐、拉萨等机场实施“双重安检”特别措施。由于各地机场安检规定各不相同,建议旅客出行前可先向航空公司咨询相关信息,以确保旅途顺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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乘机禁带物品明细

除即将实施的特别措施外,机场仍将继续执行民航局出台的“禁液令”、“禁火令”和“限带行李令”。

目前,旅客如乘坐飞机出行,禁止随身携带的物品,除易燃易爆物品、管制刀具等违禁品外,还包括所有液体、浆状、膏状、凝胶及喷雾类物品,如矿泉水、饮料、汤及糖浆、乳霜、护肤液、护肤油、香水、剃须泡沫、香体喷雾、牙膏、隐形眼镜药水、头发定型及沐浴用的凝胶产品等。火柴、打火机等物品不仅不允许随身携带登机,也不允许托运。公务舱、经济舱旅客每位随身携带行李总数不得超过一件,头等舱旅客不能超过两件。

机场建议旅客,旅客如对所携物品能否登机“吃不准”,可向机场安检人员咨询,请求其帮助鉴定,以避免出现反复排队、安检、托运的情况。(陈相明 肖 晗 实习生 闫小莉 张月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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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 宣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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